望奎县妙香山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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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妙香山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略)以望政水发〔2024〕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略)。招标编号:HLJYH2024-00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妙香(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治理坡耕地11.46h㎡,截流沟9.2km,治理侵蚀沟30条,沟壑总长度2731m,沟壑总面积2.09h㎡沟头防护29处,石笼谷坊14座,护岸工程1468m,建筑物7座,作业路9.306km,经济林3h㎡,果树林8.46h㎡,补植果树11.19h㎡,水保林0.27h㎡,补植榆树7.5h㎡,植物过滤带栽植灌木5.66h㎡,围栏12600m。(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2.4主要建设内容:治理坡耕地11.46hm2,护砌516m,经济林3h㎡,果树林8.46h㎡,水保林5.66h㎡,幼林抚育17.12h㎡;(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共计39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略)

2.7质量标准:(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2.9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略).25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上述给定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略))、施工员1人(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1人(具备质量员岗位证,外省企业提(略)),项目管理(略)明及社保证明,但必须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承诺格式自拟)。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gov.cn/index.html”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略)

(4)(略)且未完成整改的情形;

3.5与(略)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略),不得参加同一(略)。违反(略),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略)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18:00时至2024年05月1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略)

电子(略):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略),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略),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略)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