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单位 | **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 | ||||||||
项目名称 | 扬子津街道润扬佳苑门市(4个标的)公建房出租 | 项目编号 | KFFCQGF202405(略)01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09时(略)分 至 2024年05月21日16时(略)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迟,最多延迟2个周期(竞价时间同期顺延)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KFFCQGF202405(略)01(略)1 | |||||||
标的名称(坐落) | 润扬佳苑F区门市5号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标的面积 | 18.08 平方米 | ||||||
挂牌价 | 0.33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5 年 | ||||||
交易(略) | 0.2 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略) | 是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0.2 万元 | ||||||
竞价时间 | 2024-05-22 10:(略)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其他说明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KFFCQGF202405(略)01(略)2 | |||||||
标的名称(坐落) | 润扬佳苑A区门市5-7号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标的面积 | 39.26 平方米 | ||||||
挂牌价 | 1.43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5 年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0.3 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0.3万元 | ||||||
竞价时间 | 2024-05-22 10:(略)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其他说明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KFFCQGF202405(略)01(略)3 | |||||||
标的名称(坐落) | 润扬佳苑A区门市2号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标的面积 | 17.98 平方米 | ||||||
挂牌价 | 0.656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5 年 | ||||||
交易(略) | 0.2 万元 | 是否有原(略) | 是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0.2万元 | ||||||
竞价时间 | 2024-05-22 10:(略)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其他说明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KFFCQGF202405(略)01(略)4 | |||||||
标的名称(坐落) | 润扬佳苑E区门市4号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标的面积 | 32.37 平方米 | ||||||
挂牌价 | 0.53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5 年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0.2 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0.2万元 | ||||||
竞价时间 | 2024-05-22 10:(略)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其他说明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略)交易中心或出租方都可以无条件取消意向承租方的资格,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的,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https://(略)gov.cn/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产权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请至中心网站下方“下载专区”自行下载)配置电子设备、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完成后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 ||||||||
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式 | 缴纳方式 | 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账号:1015840104(略)13872。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并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保证金缴纳码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看) | |||||||
处置方式 |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 2、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约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 ||||||||
特别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响应方操作手册等,全面了解承租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略)。若不符合条件报名,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行为。 3.请各(略),因意向承租方电子设备问题、网络异常等自身(略)行承担一切责任。 4.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市公(略),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涉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人未按(略)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6.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市公共**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人 | 董智勇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人 | 高女士 | ||||||
保证(略) | (略)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4(略)998(略)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市扬子江中路186号智谷大厦A座三楼32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