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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塔哈镇大(略)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
(1)序号2.3.5.14钢筋制安计量单位更正为“t”。
(2)序号2.3.6.12钢筋制安计量单位更正为“t”。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3、计划工期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为(略)计划完工日期为(略)总工期156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其他(略),特此说明。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