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东院区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东院区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略) 3、最高限价:医用瓶装气体单价限价。医用瓶装气体(略),医用瓶装气体报价参照采购人设置的单价限价,进行折扣率报价(综合考虑,只报一个统一的折扣率比例),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采购需求:(略) 5、供货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略):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略),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略)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具(略)(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具有有效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氧,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气态氧气须提供药品注册批件(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7)委托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略)(格式参见第八章)。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09时00分。 2、地点:供应商在“(略)官网”自行下载。 3、售价:300元/份,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采购活动开始地点:(略)2号楼6楼60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略)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略),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