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受委托,对位于富裕县富路镇人民政府农用地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起拍价 | 租期 | 保证金 |
1 | 富路镇龙水泉村1号地块水田 | 100亩 | 2万元 | 一耕种年 | 4万元 |
2 | 富路镇龙(略) | 2.97亩 | 0.0594万元 | 一耕种年 | 0.1188万元 |
3 | 富路镇龙水泉村3号地块水田 | 100亩 | 2万元 | 一耕种年 | 4万元 |
4 | 富路镇龙水泉村4号地块水田 | 93.31亩 | 1.86(略) | 一耕种年 | 3.7324万元 |
5 | 富路镇龙水泉村5号地块旱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6 | 富路镇龙水泉村(略) | 60亩 | 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万元 |
7 | 富路镇龙水泉村7号地块水田 | 10.47亩 | 0.2094万元 | 一耕种年 | 0.4188万元 |
8 | 富路镇龙水泉村8号地块水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9 | 富路镇龙水泉村9号地块旱田 | 61.06亩 | 1.22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424万元 |
10 | 富路镇龙水泉(略) | 90亩 | 1.8万元 | 一耕种年 | 3.6万元 |
11 | 富路镇龙水泉村11号地块水田 | 71亩 | 1.42万元 | 一耕种年 | 2.84万元 |
12 | 富路镇龙水泉村12号地块水田 | 90亩 | 1.8万元 | 一耕种年 | 3.6万元 |
13 | 富路镇龙水泉(略) | 60亩 | 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万元 |
14 | 富路镇龙水(略) | 82.5亩 | 1.65万元 | 一耕种年 | 3.3万元 |
15 | 富路镇龙水泉(略) | 60亩 | 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万元 |
16 | 富路镇龙水泉村16号地块旱田 | 50.47亩 | 1.0094万元 | 一耕种年 | 2.0188万元 |
17 | 富路镇龙水泉村17号地块水田 | 30亩 | 0.6万元 | 一耕种年 | 1.2万元 |
18 | 富路镇龙(略)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19 | 富路镇龙水泉村19号地块旱田 | 60亩 | 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万元 |
20 | 富路镇龙水泉村20号地块旱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21 | 富路镇龙水泉村21号地块水田 | 60亩 | 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万元 |
22 | 富路镇龙水泉村22号地块水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23 | 富路镇龙水泉村23号地块水田 | 90亩 | 1.8万元 | 一耕种年 | 3.6万元 |
24 | 富路镇龙水泉村24号地块水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25 | 富路镇龙水泉村25号地块旱田 | 60.18亩 | 1.2036万元 | 一耕种年 | 2.4072万元 |
26 | 富路镇龙水(略) | 90亩 | 1.8万元 | 一耕种年 | 3.6万元 |
27 | 富路镇龙(略) | 56.94亩 | 1.1388万元 | 一耕种年 | 2.2776万元 |
28 | 富路镇龙水(略)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29 | 富路镇龙水泉村29号地块旱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30 | 富路镇龙水泉村30号地块旱田 | 60亩 | 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万元 |
31 | 富路镇龙水泉村31号地块水田 | 60亩 | 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万元 |
32 | 富路镇龙水泉村32号地块水田 | 69亩 | 1.38万元 | 一耕种年 | 2.76万元 |
33 | 富路镇龙水泉村33号地块水田 | 77.15亩 | 1.543万元 | 一耕种年 | 3.086万元 |
34 | 富路镇龙水泉村34号地块水田 | 90亩 | 1.8万元 | 一耕种年 | 3.6万元 |
35 | 富路镇龙(略)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36 | 富路镇龙水泉村36号地块旱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37 | 富路镇龙水泉村37号地块旱田 | 35.06亩 | 0.7012万元 | 一耕种年 | 1.40(略) |
38 | 富路镇龙水泉村38号地块水田 | 60亩 | 1.2万元 | 一耕种年 | 2.4万元 |
39 | 富路镇龙水泉村39号地块旱田 | 85亩 | 1.7万元 | 一耕种年 | 3.4万元 |
40 | 富路镇龙(略) | 52亩 | 1.04万元 | 一耕种年 | 2.08万元 |
41 | 富路镇龙水(略) | 65亩 | 1.3万元 | 一耕种年 | 2.6万元 |
42 | 富路镇龙水泉村42号地块旱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43 | 富路镇龙水泉村43号地块水田 | 75亩 | 1.5万元 | 一耕种年 | 3万元 |
44 | 富路镇龙水泉村44号地块水田 | 100亩 | 2万元 | 一耕种年 | 4万元 |
45 | 富路镇龙水泉村45号地块旱田 | 103亩 | 2.06万元 | 一耕种年 | 4.12万元 |
46 | 富路镇龙水泉村46号地块水田 | 100亩 | 2万元 | 一耕种年 | 4万元 |
47 | 富路镇龙水泉村47号地块旱田 | 72亩 | 1.44万元 | 一耕种年 | 2.88万元 |
48 | 富路镇龙水泉村48号地块旱田 | 18.17亩 | 0.3634万元 | 一耕种年 | 0.7268万元 |
二、相关说明
1、租赁权的起拍价以一年租金为起拍价(租期为(略);
2、具体租赁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该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一个耕种年,仅作耕地使用,用于粮食生产,合法耕种。在承租期内不得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略)解除合同时,土地内相关设施(如沟渠、堤坝、道路等)不得损坏,不得拆除,随土地一同交回国有,承租人不得违反禁烧政策,必须将秸秆离田,否则不享受涉农补贴政策。此地相关涉农政(略),报补时,承租人需要(略)
4、其他情况详见《土地评估报告》黑天之骄【2024】土评第0426号;
5、特别说明: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上传的附件等资料,并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做为违约金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三、拍卖时限
1、拍卖时间:(略)
2、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5月3日至2024年5月6日,每日14:00-16:00,工作时间由委托人带领到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看样(联系人:刘闯,联系电话:(略));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6时(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 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特此提示;
4、保证金截止时间:(略)6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显示“获得竞买资格”。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5、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6、付款方式:买受人于成交日算起2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存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富裕县富路镇人民政府,账号:(略),开户行:黑龙江富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路支行, 并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的4 %)。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7、确认书签署:自成交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交款凭据与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租赁合同签署: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联系《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不予通过审核。
五、竞买保证金
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略),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略)gov.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主体库注册核验、业务咨询电话:(略)
办公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其他时间问题可要求(略)技术服务电话协调解决。
本公告全部内(略),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黑龙江大正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我公司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略),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己的竞(略)。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略),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略),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略),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略),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于成交日算起2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存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的4%)。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略),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略)。上述(略),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竞买人应选(略)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略):竞买人(略)(https://(略)gov.cn/)注册,自然人: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完善基本信息,核验通(略)。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略),并电汇竞买保证金;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在截止日期前两日“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略)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五、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
十六、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略)。
提示:意向竞买人操作手册(视频)、电子交易说明、相关文件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下载,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