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社会公示力度,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将对(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略)
2、建设项目名称:(略)
3、建设地点:(略)
4、公示阶段:(略)
二、公示时间:(略)
三、公示地点:(略)
四、咨询电话:(略)
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