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物华街(西段)市政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方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方正县物华街(西段)市政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方发改审批〔2023〕52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略) ,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正县物华街(西段)市政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路线全长 3.24 公里,本项目挖除重建人行道 17711 平方米,更换路缘石 6364 米,拆除并重建雨水口 100个,标线 3065 平方米,更换路灯电缆 8600 米,路面修复(略) 144 平方米,沥青路面修复面积 560 平方米,新建、重建巷道口水泥混凝土路面 1092 平方米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15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5 月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内容为:路线全长 3.24 公里,本项目挖除重建人行道 17711 平方米,更换路缘石 6364 米,拆除并重建雨水口 100个,标线 3065 平方米,更换路灯电缆 8600 米,路面修复混凝土换板面积为 144 平方米,沥青路面修复面积 560 平方米,新建、重建巷道口水泥混凝土路面 1092 平方米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次对第一标段施工进行招标,招标控制价为(略).62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略)年03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最低标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标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之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进行查询] ;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7投标人须提供(略)(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后)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9与招标人存(略)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略)。

3.11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12本工程(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省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gov.cn/)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略)

4.2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8时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

5.3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应在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PDF 格式,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上传至邮箱(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内容清晰完整。

5.4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略)。

6. 开标(略)

6.1开标方式:(略)

6.2开标地点:(略)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黑龙江公共(略)https://(略)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902室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202(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略):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略),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略)。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略),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略),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略)

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