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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深圳市商务局对辖区内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2023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对2023年底前经批准设立、纳入统计管理的335家深圳市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经核查,121家企业合格,108家企业限期整改,7家企业已注销,99家企业不合格。不合格企业名单中55家企业列为重点监管,44家企业列为移出统计管理。
公示期从2024年4月29日起至5月10日止。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略),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略)(121家)
2.2023(略)(108家)
3.2023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99家)
4.2023年(略)(7家)
广东省商务厅
(略)
(联系电话:(略),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