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2024]05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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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略)
发布时间:(略)
**市自然**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珠自然资储[2024]05号)
珠自然资储[(略)年04月28日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珠自然(略) 宗地总面积: 24790.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香洲区南屏(略)
年限: 70.0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500 建筑密度(%): 0.000≤ 并且 ≤28.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略)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12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IA(略)BA(略)BA0016
起始价: 70(略) 加价幅度: 7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略)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2.外地企业、组织或个人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3.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1975.03平方米。 4.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未达到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的竞买价格达到最高限价时,转为竞配建人才住房面积,人才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100平方米/次进行竞买,配建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21000平方米时,转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有参加网上限时竞买资格且愿意以最高限价(略)万元及配建人才住房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受让用地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 5.上述地块由竞得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政府的设施及住房如下: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其中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用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该部分养老设施用房具体使用情况和要求以市民政局意见为准)、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以下简称配建住房)。上述配建的社区用房(含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香洲区政府,产权归香洲区政府,并由香洲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配套设施移交环节中所产生的税费,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由竞得人和接收单位各自承担。上述配建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产权归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统一接收管理。配建住房移交环节中所产生的税费,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由竞得人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自承担。 6.上述配建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配建人才住房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本项目开发企业应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并由规划部门在出具审核意见时明确。 7.上述配建住房以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并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无偿交付。配建住房属分散建设的,在项目批准预售时,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本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 8.上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 9.上述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须严格按照我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进行备案。 10.竞买人的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必须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 11.参与竞买企业需承诺不同时存在以下三种情况:“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净负债率高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 12.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承诺书》,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第10、11点内容要求,违反承诺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相当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土地出让金,《承诺书》详见挂牌文件。 13.上述地块西北侧设置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围墙需设置于其南侧,建筑退让线可与围墙并线,建成后永久全天时无偿对公众开放。 14.上述地块北侧(用地内)和地块东侧(用地外)新增6米宽的道路,上述地块围墙须设置于新增道路内侧,道路需与地块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建成后永久全天时无偿对公众开放,以上地块内和地块外的新增道路均由竞得人实施管理和养护,无需移交政府部门。 15.居住小区用地规模达到1.5公顷及以上时,应将不小于其总用地面积的3%-5%集中设置为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应在小区边缘,应两侧临街,条件不允许时,应保持至少一侧临街,呈块状布局,应结合公共使用需求进行艺术化设计与海绵设计,增加休憩设施、雕塑、景墙、艺术化铺装等,营造活跃与具有趣味性的公共空间。 16.上述地块应根据具体建设方案,在预留的绿带、绿化廊道范围内种植行道树时,应符合《**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准则》(2021年3月版)第3.6.2“邻避性要求”的有关规定。 17.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18.受让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9.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20.上述地块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竞买人可在该地块《挂牌文件》发布后自行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结合该评估报告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及承担相关费用。 21.竞买人可在上述地块《挂牌文件》发布后自行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该地块《周边主要配套(服务)设施及同类型地块情况示意图》。 22.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商品房项目房屋交付购房人时履行“交房即发证”有关要求,并在交房前确保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所有条件。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达到“交房即发证”有关要求的,相关责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竞得人承担。“交房即发证”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税务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商品房项目交付购房人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交房现场为事先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23.上述地块作为**市智慧住宅试点项目。竞得人在该用地的开发建设中须按照《**市关于加快发展智慧住宅提高居住品质行动方案》、《**市智慧住宅建设评价导则(试行)》及《**市自然**局关于印发优化规划管理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4〕135号)要求,达到智慧住宅三星级的标准。同时,按照不低于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提供《智慧住宅建设承诺书》(详见挂牌文件),在竞得后30个工作日内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南屏镇环屏路西侧地块智慧住宅项目建设监管协议》(详见挂牌文件)。 24.上述社区用房(含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5.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26.上述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二类居住。 27.上述地块建筑密度:一级建筑覆盖率≤28%,二级建筑覆盖率≤20%。 28.上述地块建筑限高:≤100米;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要求。 29.上述地块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21240;美元2931:港币22948。 30.上述地块交易序号:24034。 31.上述地块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略)。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款为一般情况下的要求,该地块挂牌出让对象以下列要求为准: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省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 到 交易(略)(**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粤公平”**市公共**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珠自然资储(略)地块:(略)09时00分 至 (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市自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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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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