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呈报五**化工产业园配套基础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五政文〔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建****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设计院有限公司、**市******公司、河****调查院有限公司、**建泰****公司编制的《五**化工产业园配套基础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补充的设计修改。
二、该项目性质为**,位于五**化工产业园内。主要建设包括:
1.建设园****停车场1个,占地80亩,**建筑面积4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平方米),设置18个重载危化品停车位、86个空载停车位,配套建设灌洗车间等配套设施。
2.建设园区事故废水控制及封堵系统,1****储备库,建筑面积为510平方米,分区建设6000立方米事故废水收集池和存储设施,建设导液管(沟)等配套设施。
3.****园区道路3条,道路总长为2073米(含铁**涵),其中包括:广惠街道路总长约761米;**路道路全长约1017米;科技路道路总长约295米;配套雨水、照明等工程;实施高压电力线路迁改1570米。
4.实施园区及周边地热**开发利用研究保护,开展地热**勘探及产业发展规划,**地热井4口,****中心建筑面积28497平方米(地上28225平方米,地下272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中道路工程、电力工程、室外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自控专业等设计。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为项目总投资16108.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3780.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427.67万元,预备费为460.8万元,建设期利息440万元。资****政府专项债券****自有资金。
五、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请进一步优化设施和施工方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若有重大设计变更,须报我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