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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新晟(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略),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公示日期 |
新晟(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新晟(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工业区安庄子工业园团唐线与津王路交口北300米 | 天津绿境环(略) | 2023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
注:1、根据(略)(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包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略)。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静海区政务服务办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告知承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