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刘堡镇米家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审批
甘肃-天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0日
项目详情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 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号) 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县刘堡镇米家村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水质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刘堡镇米家村污水处理站位于**回族自治县刘堡镇米家村,服务68户350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略)°、N(略)°。项目东、南、北侧为空地,西侧为农田。污水处理单元主要包括:格栅井(1座、φ1.0*5.0m、有效容积0.94m3)、一体化设备(1座,调节池(容积:4.5m3,有效容积3.96m3)+缺氧池(容积6.5m3,有效容积5.72m3)+好氧池(容积:6m3,有效容积5.04m3)+沉淀池(容积1.75m3,有效容积1.4m3))、生物滤池(1座、容积:37.5㎡)、出水井(1座)、值班室(1间)、设备机房(1间)。规划刘堡镇米家新村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200m2。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工艺流程简单、技术成熟、处理效率高、应用广泛的处理工艺,采用“AO工艺+生物滤池”的工艺,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操作简单,易于维护和管理,有效地解决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对本工程产业政策相符性进行分析,本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四十三、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建设(略),在设计建设中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 环境局批复的环境目标要求进行环保设施的设计、建成,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 物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基本满足了环评 和环(略),建议(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